第十三章

priest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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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小宝和魏之远这两个崽子的相处模式,比每年妹子身上流行的衣服还要让人费解。

    通常是五分钟之内能在“互掐”和“和好”之间无障碍切换好几次。

    ……比闪电还要迅捷无常,不是愚蠢的凡人们能跟得上的。

    宋小宝在给魏之远起外号上,极尽其稀有的语言天分,她最喜欢的几个外号是“狗崽子”、“大眼灯”、“芦柴棍顶的羊粪球”(简称“羊粪球”)、“小王八”“王八蛋”等等……魏之远则比较简洁,通常“丑丫头”三个字就能眨眼间杀她个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不过那天以后,宋小宝对魏之远的称呼忽然之间不再那么千变万化了,她从此将其精简成了一个“二哥”。

    宋小宝停止了单方面的挑衅,在魏之远面前,她终于从一个讨人嫌的熊孩子,变成了一个可人疼的小丫头,魏之远投桃报李,自然也把对她的称呼精简成了“小宝”,从此,两个小崽子从宿敌关系进化成了正常的兄妹关系。

    然而魏谦没空对这些小孩子们的闹腾与和好喜闻乐见,他们俩只要不动手,即使吵架了他也看不出来,和好了,他也同样没什么感觉,魏谦天生能做到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熟视无睹。

    那天,魏谦给魏之远的小脸上抹完消肿的药,脸上不动声色,也没什么表示,先别别扭扭地安抚了被他迁怒的小宝。

    小宝泪眼朦胧地看着他,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简直让人心碎:“哥,你还生我气吗?”

    魏谦垂下眼,手指无意识地在身侧捻了捻,他脸皮绷得严肃,心里却尴尬又懊恼,面对他的宝贝妹妹,魏谦既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挺胸抬头地说“对不起哥不该打你”,也不能干脆利落地摇个头说一句“不生你的气了”。

    俩人足足僵立了十多秒,魏谦才开腔说:“我……咳,我以后一个礼拜给你们俩十块钱吧,你不是爱吃冰棍吗?”

    竖着耳朵旁听的三胖听了简直要绝倒,服了这头顺毛眯眼逆毛炸的驴。

    魏谦擦干了小宝的眼泪,把她哄好,又把俩孩子赶去睡觉后,他这才走出家门,和三胖他们说:“找到这个人,我必须要废了他。”

    他说这话的时候,表情和语气收敛得几近于平淡,就好像随便一句“我要去楼下买包烟”。

    大概就是从那时候,少年魏谦开始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。

    三胖觉得,出于哥们儿义气,他应该附和,可不知为什么,他总觉得有一点隐隐地恐惧,当着其他人的面,他没好意思说,说出来显得自己很怂。魏谦眼下是乐哥那的红人,小贺他们多少有点巴结的意思,一个个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帮他找到这个人,三胖在旁边拍了少年瘦削的肩膀,一个字也没说。

    表面上,是别人把话都说尽了,三胖他一切尽在不言中,实际上,在三胖的内心世界里,某种巨大的忧虑开始浮现出来。

    打架,闹事,甚至小偷小摸,这些都是混小子们的日常,尽管都不是好事,可捅不出大篓子,可魏谦只说了那么一句话,就不再提这件事了,转身去和小贺他们客套地道谢。

    三胖了解他,知道他这是在憋着大事,他感觉到那种孤注一掷、无法无天的杀意,觉得魏谦这是要疯的前奏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三胖衷心地希望那个变态躲远一点,永远不要被魏谦找到。

    魏谦确实要疯,第二天就拆了石膏,转到了妖魔鬼怪的夜场,这样,他就能在白天继续接送俩孩子。

    那时候摇头丸之类的新型毒品还没能流行起来,相关的监管也不严,夜总会里什么都有,有早期的性/工作者,也有病病歪歪的瘾君子,有年轻人疯狂的舞池,还有摇滚青年深夜狂欢的剧场。

    通宵达旦,酒气熏天。

    两碗黄汤上了头,几乎每天都有闹事的。

    魏谦对付得就是这一帮人。

    他的胳膊刚长好,就开始了新一段密集的干架生活,他几乎每天都要带人打一架,每天凌晨都是一身酒气一身伤的回来,短短的两个月,魏谦就以疯狗一般的姿态,横空出世,成了一个颇有名望的打手。

    乐哥不亏待有本事的兄弟,那段时间让他收入颇丰,而那个变态的消息,也一直有小兄弟在给他打听。

    可不知道是不是三胖少年的祈祷感动了上苍,竟然真的一直没找到。

    魏谦的身体在一次又一次激烈的冲突中变得结实起来,也开始有人叫他小魏哥,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染上了真正的打手的危险的气场,和当年那个中午偷偷溜出学校跑到台球厅蹭饭的少年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暴力,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,在这种行为中,它能不断地自我奖励,自我加强,最后改变一个人的人格。

    没有接触过的人,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沉迷于暴力。它就像一剂毒品,能在一瞬间点燃身体里的肾上腺素,能用一种剑走偏锋的方式建立起扭曲的自尊和自信、安全感、归属感、乃至于在小兄弟们畏惧的目光下,魏谦能在其中找到某种程度上的自我“价值”。

    它能带给人一种类似于“成功”的体验,而就如同“成功”会在潜移默化中把一个人变成“成功者”思维,“暴力”也会在潜移默化中把人变成“暴力者”思维。

    沉迷于其中的人,会不由自主地开始自我膨胀,规避正常人对“后果”的顾虑,规避其他的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。

    畏惧与负罪感会在自我否认的情况下率先瓦解,而后自我控制力开始崩塌,直到最后,这个人所有的良心、道德感与温情,都会一同在内心泯灭,终于落到一个“不可救药”的地步。

    有人说所谓“亡命徒”大多是为了钱连命都不要的人,其实并不准确,他们不要命换来的东西,远比单纯的“金钱”的价值复杂得多。

    而魏谦,就步履清晰地走在这条康庄大道上。

    他无知无觉,冷眼旁观的三胖却简直心惊胆战。

    三胖终于忍不住,第二次私下里和魏谦说:“你别干这个了,还是去看网吧,那多轻松,白天还能休息一会,咱弟弟妹妹上下学我替你接送好不好?”

    当时已经是深秋了,魏谦仗着年少火力壮,傻小子睡凉炕,丝毫不讲究地把脑袋伸进水龙头下面,用凉水冲洗,听见这话的时候,正好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他拎起一条毛巾把自己劈头盖脸地乱擦一通,然后用力左右甩了甩脑袋,回答说:“不用,你别多事。”

    三胖只好再次闭了嘴。

    三哥看着魏谦长大,了解这小子,说一遍可以,他知道是好意,也知道领情,说多了他那驴脾气上来,真能六亲不认地急。

    三胖只好岔开话题:“哎,你说那麻子怎么回事?神出鬼没的。这街坊邻里地住着,我还一天往医院跑一趟去看他妈,可愣是半个月没见过他了,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麻子他妈在重症监控室住了好长时间,高昂的住院费弄得这哥仨差点砸锅卖铁,最后麻子把他们家房子给抵押出去了,借了一笔钱,好歹让他妈捡了一条命,可是她烧得不像人样了,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彻底截肢,再也站不起来了,估计以后也要这么不人不鬼地过一辈子。

    以后他们再也没地方吃她做的豆浆油条了。

    魏谦一愣,他白天没事的时候也会去医院,看看账上还有没有钱,尽自己能力补上些,但他也有半个多月没见过麻子了——他还和麻子在同一家夜总会工作呢。

    三胖皱起眉:“你说那孙子二百五兮兮的,不会出什么事吧?”

    被他一提,魏谦上了心,有一天晚上他正好值后半夜的班,魏谦特意磨蹭了一会,在监控室里等着,等到了三点多,魏谦已经快睡着了,他看见麻子打扫完第一批退了的包厢走出来,监控很不清晰,魏谦看到距离麻子不远处还有另一个人,长什么样看不清楚,但是一直和麻子保持同样的距离。

    好像竭力不让别人发现,他和麻子是一起的。

    魏谦一激灵,他从监控室出去,留了个心眼,避开了摄像头,小心地跟上了麻子。

    他不敢跟太近,和麻子一起的那个人太警觉,几次三番地往后看。

    麻子和那人走进了一个避风的小胡同,天还没亮,魏谦站得又太远,只勉强能看见麻子掏出一叠钱给那个人,那人接过去以后点了点,然后抽出几张递给麻子,又给了他一小包东西。

    两人匆匆分手,魏谦被深秋清晨的风吹得头疼。

    确定那人走了以后,魏谦又小心翼翼地跟了麻子一段路,直到他觉得安全了,才走出来,叫了一声:“麻子!”

    他准备对方才的事好好审问麻子一番,谁知麻子回头一看,活像只惊弓之鸟一样,撒腿就跑。

    魏谦立刻追上去。

    麻子跑得像兔子一样快,在小胡同里东拐西拐,没多长时间,魏谦就失去了他的踪迹。

    魏谦用力踢飞了一块石子,低骂了一声:“操!”

    然后回家,在麻子家门口蹲点等着。

    等得天都快亮了,自己家的灯都已经开了,小远和小宝起床准备上学了,他也没能堵住麻子。</P></DIV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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