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个女的很喜欢一个男的,百般讨好,但是男的就是不喜欢她,她后来走了,那个男的又喜欢上她了。那个女生就又和他在一起了。 有些想法,就当代的现实主义来讲,女性的独立是显而易见的,那为何还要这样委屈呢? 他不喜欢我,就放弃,会找到更好的;他意识到我好了,不,我现在不要你了 不是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吗? 可笑的是,其实讨厌这类文,是发现我曾经也许也这样做过…… 没有什么傲人的资本,就是一普通无华的人,走在大街上,跟许多同样的人擦肩而过。 我本来以为就这样了,我的目标就是找份工作,跟个很普通的男人结婚,过完一生。 结束 不要那些童话故事,早已见过事实,那些虚幻的我很渴望,喜欢去看,一方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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